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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教育科学“十三五”规划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9-07-04   点击:   来源:原创   作者:贺莲


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、局属各单位:

  经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,决定从即日起,启动江苏省教育科学“十三五”规划2020年度课题的组织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申报方式
  2020年度课题全部实行网络申报,分两步进行:即日起,至2019年9月20日,各辖市区、局属各单位根据申报限额数确定本区(本校)申报对象,指导、督促他们认真填写、修改课题申报评审书和评审活页,评审书打印1份,评审活页打印3份,报送至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,同时,课题申报汇总信息表电子稿发至我办邮箱(wjun1214@{域名已经过期});2019年10月8日开始,通过市级初评的各申报对象根据规划办提供的登录密码登录“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”上传课题申报评审书和评审活页,2019年10月31日下午5点关闭课题申报管理系统。

课题主持人尚有未结题的省规划“十二五”、“十三五”课题,不参加本次申报。同一课题,如已立项为市级及以上课题且未结题,不参加本次申报。
  二、申报数量
  本次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,常州报送省规划办限额130项。各辖市区报市规划办每区限额30项。局属学校:高中、职校每校限额3项;初中每校限额2项。
  上述申报限额数包括“初中教育专项”、“青年教师专项”(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申报)、“乡村教师专项”(村小、村幼儿园、村教学点老师申报)、“体卫艺专项”。各区上报名额中,“青年教师专项”不得少于30%,“乡村教师专项”不得少于10%。局属学校申报人符合“青年教师专项”申报要求的,按专项课题申报。
  “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专项”请在申报汇总表中注明,不列入上述申报限额数。
   “教师发展研究专项”、 “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专项”、“叶圣陶教育思想研究专项”必须与专项主题高度相关,不列入上述申报限额数,均需在申报汇总表中注明。
  三、申报选题

1.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江苏教育大会精神,以问题为导向,重点围绕立德树人的落实机制、教师队伍建设、劳动教育以及扩大学前教育有效供给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、全面加强普通高中教育、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、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、深化教育领域“放管服”改革等重大主题确定选题。
   2.其他选题可参照《江苏省教育科学“十三五”发展规划要点》第五部分中的“重点研究方向”。“重点研究方向”所列出的只是“方向”,不是具体的课题名称,在每个“方向”下申报者可自主选题。

  四、申报程序
  辖市区学校按“学校→县(市、区)教科室→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→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”程序申报。局属学校按“学校→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→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”程序申报。
  请各辖市区、局属各校认真组织好课题申报工作,严格按照质量标准选拔、推荐,切实提高课题设计水平。

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下午5点,逾期不再受理。
  联系人: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 王老师;联系电话:86696829;

      地址:常州市钟楼区紫荆西路6号;邮编:213000。

    附件:

    1.江苏省教育科学“十三五”发展规划要点

    2.江苏省教育科学“十三五”规划课题管理规程

    3.江苏省教育科学“十三五”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

    4.江苏省教育科学“十三五”规划专项课题申报评审书

    5.江苏省教育科学“十三五”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活页

    6.江苏省教育科学“十三五”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

    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

    2019年7月4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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